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2021年9月28日第15次党委会研究并报重庆市总工会同意,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将于2021年12月下旬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做好第一届“两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
代表选举单位是选举产生“两代会”代表的组织基础。选举单位以各二级党组织划定的部门范围作为选举单位进行代表选举,即各二级党组织所涵盖部门的所有教职工(工会会员),结合学校党组织设置的实际,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学校共划分为13个选举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各二级党组织书记为选举工作主要负责人。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两代会”代表必须是我校正式聘用教职工并为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关心单位的建设发展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热心为职工服务,在职工中有较高威信;代表年龄原则上要求能任满一届。
三、代表名额和构成
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教代会代表即为工会会员代表。依据《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总工发〔2019〕6号)规定,经个人申请,目前学校现有会员819人,拟设新一届“两代会”代表63人。代表名额和结构如下:
(一)“两代会”代表名额
代表人数:63名(占会员人数的7.3%),各选举单位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两代会”代表结构
1.中层正职以上管理人员13名;
2.一线职工代表37名;
3.行政一般管理人员13名;
4.保证一定比例的劳模或先进代表、青年职工、女职工代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
四、代表的推选程序
(一)布置选举工作
学校党委召开相关会议,布置“两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等事宜。各二级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文件,传达学校会议精神,布置代表选举工作,明确要求和注意事项。
(二)选举代表
各二级党组织充分酝酿协商,按照学校分配的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教职工(会员)大会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代表差额率不低于15%,如分配5名代表,至少提出6名代表候选人进行选举)。
选举前,必须从非候选人中推选出监票员、计票员,监票员对选举实施监督。选举时,到会职工数(会员)必须占应到会职工数(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被选举人必须获得应到会人数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若出现应选名额中两个以上票数相同且均过半数无法确定当选人员的情况,可就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若应选名额中的赞成票未过半数,由领导小组决定名额是否空缺。
选举后,各选举单位需将代表名单张榜公示三天以上。
(三)资格审查
1.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所推荐的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代表结构是否符合规定的结构和比例;代表的产生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2.代表资格审查后,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写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报学校“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将代表名单张榜公布。
五、选举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两代会”的基础,也是推进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选举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在代表提名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尊重选举人的权利,并通过选举凝心聚力,鼓舞士气,昂扬干劲,促进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各单位代表选举工作要在12月14日前完成,并于14日12:00前将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和代表名单(详见附件2)报送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第一届“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 ×××党总支(党支部)关于选举产生出席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第一届“两代会”代表的情况报告和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第一届“两代会”代表名单
3.选举出席重庆对外经贸学院“两代会”代表选票
中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